刘女士-求助更改户籍系统上姓名

    信件主题: 刘女士-求助更改户籍系统上姓名
    来信人: 刘婷 来信日期: 2019年12月23日 来信编号: DH201912240127
    信件内容: 刘女士是刘家沟村1组村民,因刘女士孩子(谢欣毅)的名字与户籍系统上显示不符(出生证明及户口本上的名字是谢欣毅,但户籍系统上显示是谢昊旸)。2019年12月20日,刘女士携带户口本、村上证明及改名申请书(有管辖区域民警、江北派出所领导签字)前往江北派出所户籍科给孩子(谢欣毅)更改姓名时,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办理(未告知具体原因),现刘女士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尽快将户籍系统的姓名进行更改。
    信件回复: 汉滨区:经核查江北办刘家沟一组259号村民谢鹏与刘婷2017年3月23日出生一小孩,取名谢欣毅,谢鹏于2017年11月23日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手续到我所办理出生落户手续,2017年12月8日谢鹏与刘婷提出书面申请将孩子姓名由“谢欣毅”更改为“谢昊旸”,我所予以办理,2019年12月,谢鹏再次向我所提出更改小孩姓名,根据陕西省户政业务办理相关文件,公民姓名是严肃的,小孩监护人父母已经经过慎重考虑更改过一次姓名,没有正当理由公安机关是不能反复更改姓名的,所以谢昊旸的父母再次在派出所窗口申报更改姓名,江北派出所户籍民警告知其不能受理更改姓名,并将不予以受理理由告知谢先生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汉滨区
    回复时间: 2019年1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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